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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

发布时间:2021-01-05 浏览次数:2288次

  商标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注册后,称为“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国际市场上著名的商标,往往在许多国家注册。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商标的作用: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从广义上讲,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这一制度能使有技能、有进取心的人们在尽可能公平的条件下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生产与销售,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商标注册流程:

  第一阶段-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就是注册商标之前先查询你的商标名称有没有一样或者相似的商标,商标查询工作尤其重要,我们进行商标查询的目的就是为了判断你这个商标是否合法具有一定的显者特征,并且在同类似商品中没有近似或者相同的名称。

  第二阶段—资料提交

  注册商标根据商标申请人名义不同,办理手续也有所不同:

  如果您是个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签名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图样6张(申请书背面贴1张,交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贴着色图样一张,交着色图样5张,附黑白图样1张。

  第三阶段—受理通知书

  1.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2.经审查认为审查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受理,确认申请日期、申请号,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第四阶段—商标审查

  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对申请资料所进行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审查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是否具有该种商标注册申请的权利;审查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是否符合《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要求的完备的手续;

  审查《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查商品或服务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一件商标、一类商品或服务一份申请的要求;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商标图案是否清晰等。

  第五阶段—初审公告

  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称为《初审公告》,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商标异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

  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第六阶段—注册公告

  注册商标公告是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而无商标异议或虽经异议裁定程序但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予以注册时所发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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